两会前,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党委书记吕国悦针对“加快完善非急救转运服务体系”进行了多方调研,最终形成了一份近2000字的建议。3月3日,吕国悦带着这份建议来到了北京。
“非急救转运服务需求缺口巨大。”吕国悦表示。调研前,尽管吕国悦已经对供需不平衡的程度有了心理准备,但是调研的结果还是让他心头一紧。他以长春市为例介绍,每年仅吉林大学附属的3家医院和吉林省人民医院的院后需转运患者就达近万人次。加上二级以上的33家公立医院和109家民营医疗机构,长春市每年非急救转运需求可达两三万人次。
“再结合日益完善和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工作,人民群众对非急救转运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供需矛盾不断加剧。”吕国悦说。
吕国悦表示,非急救转运服务大致包括院后医疗转运(含长途跨区转院)、院后助行转运等。目前,国家政策层面缺乏对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明确引导和规定,各地出台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补充规定也多为原则性规范,对于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机构中的医务人员执业、车辆落籍,以及车载医疗设备购置等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监管盲点导致大量私营救护车在未经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进入非急救转运市场,存在着诸多隐患。
调研发现,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医疗转运工作主要是由城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负责。城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主要承担急危重症与灾害事故患者的现场急救和监护转运、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等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归政府管辖,一般享有政府价格补贴,具有公益性质和基础保障性质。但是截至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吕国悦发现,很多城市已经采取措施推进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比如,山东省青岛市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拓展非急救转运服务范围,搭建平台,加强管理,增加投入,减少急救资源不合理占用;上海市引入国有资产参与管理,建立了非急救转运平台,由专门的交通运输公司承接运行,探索非急救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广东省广州市探索通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提高非急救转运服务的能力。
吕国悦建议,针对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机构中医护人员执业、车辆落籍、车载医疗设备购置等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具体可参照2020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制定院后非急救转运有关工作的规定。同时,针对非急救转运市场混乱且缺乏有效监管的困境,建立非急救转运系统并对其加以管理,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联合,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院后非急救转运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针对转运车辆缺口、人员管理和非急救转运公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吕国悦建议,可采取政企联合的方式,由企业出资,实施社会化运营。相关部门从机构规模、硬件配置标准、运营人员资质、运营管理制度等方面制定准入门槛,对申报机构资质进行核准,为准入机构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明确其非急救转运业务范围,规定其不得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业务,以保障医疗安全。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非急救转运服务转运机构名录,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急救指挥中心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来源健康报:https://www.jkb.com.cn/hotTopics/2024lh/baodao/2024/0305/493627.html